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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运用执行措施 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2-01-24 11:39:05 打印 字号: | |

达成和解玩失踪

李某刚与李某华、杨某容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判决,李某华、杨某容夫妻二人应支付李某刚35000元。因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如期履行,李某刚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万元,剩余部分在2022年1月底付清。直到2022年1月,李某华、杨某容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二人始终拒绝接听电话,也未在其户籍地找到本人,案件陷入僵局。

定点蹲守终被逮

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华在跑广安到重庆的组合车,但无法确定其具体位置,遂组织人员在几个固定上车地点蹲守,李某华照常前往其中一地点“拉客”时被申请人发现,申请人立即通知前锋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前锋区法院迅速组织在广安办案的执行干警赶往约定地点,将李某华现场扣留。

执行担保促履行

被带到人民法院后,李某华一直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人民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过程中,李某华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临时无法找到现金来履行,李某华提出找人对本案进行担保,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履行了相关担保手续。5天后,被执行人将案款及执行费交到人民法院账户,至此,本案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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