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三轮惹大事
2019年年末,65岁的张某驾驶电三轮外出,因操作不当,撞伤68岁的彭某。彭某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为10级伤残,经前锋区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与其妻金某需承担5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后彭某因年纪较大,加之其他的疾病,于2021年2月去世。二被告以在彭某住院期间支付了医疗费并进行了护理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款,彭某的家人一直向二被告催要赔偿款未果,遂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无果拒赔偿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双方的年龄较大,前锋区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原、被告所在乡镇的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参与案件调解,安排双方对该案件进行协商。二被告仍以年龄大、挣不到钱为由不同意支付赔偿款,也不同意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意见。
拒不履行被拘留
2022年1月,二被执行人以需要抚养孙子等理由拒付赔偿款,前锋区法院遂传唤张某来到法院,此时张某仍拒不履行,也不同意分期履行。其家人来到法院后,不仅拒绝想办法筹钱还款,还以张某年龄大作为威胁。经医院检查,张某符合拘留条件,前锋区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