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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损害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4-29 11:43:01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入驻前锋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2021年9月,周某在工程施工期间,不慎摔入电梯井内,导致脾脏受伤,更在住院期间切除了脾脏。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其脾切除之损伤为七级伤残。因与施工方有意见分歧,未就赔偿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于2022年4月19日向前锋区法院起诉,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及施工班组叶某进行赔偿。

前锋区法院在收案后,经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周某同意先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当日,法院将案件委托给广安市前锋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但在调解过程中,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案件调解陷入僵局。为公正调解该案,调解人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向周某某一次性赔偿197000元,叶某向周某赔偿2000元。随后,双方当事人立刻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保障了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近年来,前锋区法院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把大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既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又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小涵、周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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