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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安怡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14:37:14 打印 字号: | |

关于广安怡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广安怡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然公司)住所地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办事处大桥路45号,于2011年6月10日注册登记设立,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房产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普通机械。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主要经营业务“怡然·第一江岸”房地产项目均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怡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亦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且“怡然·第一江岸”项目自2021年1月起因资金短缺而停工。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截止2021年5月31日,申请人资产总额为277,844,185.69元,负债总额为300,098,586.10元,净负债为22,254,400.41元,已资不抵债,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怡然公司的重整申请。2021年7月26日,“怡然﹒第一江岸项目”复工续建,但因缺乏资金支付工人工资,该项目于2021年9月再度停工。该项目工程建设自此之后,再未复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编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0人,具有破产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

4.住所地不在广安市的申报机构,须书面承诺担任本案管理人后将在广安市设立常驻办公室和派出不少于10人的常驻人员;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5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6.本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联合报名,联合报名的中介机构不超过3家。同一家社会中介机构只能参与一次报名。

7.申报机构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必须是申报机构执业人员,且至少10人是申报机构执业人员.其他人员可以外聘,费用自行负担。

8.须同意本院确定的管理人报酬。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文件一式二份(需要密封的自行密封)及与申报文件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申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规模、业绩;

2.拟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成员名单、专业水准、执业经历、业绩和相关执业证件;

3.申报机构参与竞争的优势;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

5.报名前五年内其他破产案件中法院对申报机构履行管理人职责的评价意见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院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申报期限截至2022年5月7日18时,申报机构须在此期限前到本院递交书面申报资料、现场确认,并提交承诺书、自评评分表,提供并确认电子送达地址。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五、选任规则

1.本院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2.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资料,按《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评分细则》对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从业经验进行书面初审,按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分值在前六名的申报机构进入现场陈述环节。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机构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关于工作方案等的陈述以及申报机构以往履职情况,按《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评分细则》以不记名方式现场评分。书面初审的分值与现场评分分值之和排名前3名的申报机构进入最终候选名单,按照总分高低从这3家申报机构中确定1家为指定管理人、2家为备选管理人。

3.如申报机构为4-6家的,全部进入现场陈述环节,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按总分值高低产生1家为指定管理人、2家备选管理人。

4.如申报机构为2-3家的,直接进入现场陈述环节,按照总分值高低确定1家为指定管理人、1家备选管理人。

5.如申报机构为1家的,只要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情形,直接指定为管理人。

6.申报机构不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陈述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7.如无机构申报的,则本院在编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中以摇号方式选定管理人,所确定管理人受本次公告内容约束;经本院选定的管理人,不按规定履职的,则依法予以处理。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联 系 人:雷西尧  甘媛媛

联系方式:0826-2812657  0826-2883913

 

 

附    件:1管理人承诺书

              2.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评分细则

              3.评分自评表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8日        

 

注:在本案受理前,某中介机构所接受怡然公司聘请提供预重整法律服务,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庭外重组方案制定及债权人意见征询、重组申请文件准备等工作。本案受理后,该中介机构作为前期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并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筹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报名中介机构需考虑与原管理人工作衔接、配合,以及前期管理人报酬的协同处理,并接受本院调整管理人报酬。


 

 

 
责任编辑:前锋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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