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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安市超臣惠农电器营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6 18:09:03 打印 字号: | |

关于广安市超臣惠农电器营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系执转破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安市超臣惠农电器营销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登记注册,登记住所地为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工业园区,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峰铭。广安市超臣惠农电器营销有限公司涉案债务为161,515,871.27元,其名下的土地和厂房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变卖成交,成交价为33,240,000元,公司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明显资不抵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编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须同意本院确定的管理人报酬。管理人报酬确定方式:按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标准计算报酬基数。报酬包括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该案衍生诉讼的代理费用。

(四)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5人,具有破产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五)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六)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中介机构不超过三家;

(七)申报机构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必须是申报机构执业人员,其他人员可以外聘,费用自行负担。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申报机构以往在破产案件中的业绩;

(三)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的工作团队名单及具体工作经历、执业年限;

(四)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

四、选任方式

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如申报机构为一家,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情形,直接指定为管理人。如无申报的,则本院在编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以摇号的方式确定管理人。所确定管理人受本次公告内容约束,管理人不按规定履职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院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年8月3日17时

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民庭

联 系 人:陈 茜  陈书琴

联系方式:0826-2883913

摇号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时

摇号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附件:管理人承诺书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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