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的距离
“人民法庭离群众近,是因为法庭干警本身就是群众的一部分。”
进入人民法庭的第一年,一次特殊的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2007年我刚进入法院,在离县城最远的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因为离家较远,工作期间一直值守在法庭。
2008年5月12日,突然响起一阵轰隆隆的响声,伴随着地面剧烈震动,房顶电灯来回晃动,桌面物品掉落在地……我跟着大家离开办公室,来到街上,周边的群众都从家里涌出。直到晚上,我才从新闻中得知,原来汶川发生了特大地震。
夜晚,为了避免引发次生灾害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我们和小镇上的居民全都来到了街边“打地铺”。我们和许多居民“睡在一起”,居民们不断向我们询问是怎么回事,可不可以回家清理震倒了的柜子、电器,大家的语气中都带着焦虑和茫然。当时的前辈带着我一起协助安置周边居民、回答疑问、安抚情绪,让我对“人民法庭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有了最直观的感受。
有了这段难忘的经历,当我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没有再迷茫、无助,而是以党员志愿者的身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为群众筑起生命安全防线。我知道,人民需要我的时候,就是我应当有所作为的时候。
最“快” 的速度
“如果我是当事人,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
职业初期,记忆深刻的特殊经历让我认识到要站在群众的立场去考虑问题,法律最终需要实实在在地体现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
2014年,我刚被任命为审判员不久,在前锋区法院观阁法庭开展工作。
一天,一个憔悴的中年人焦急地来到法庭,略带哭腔地向我倾诉家庭的遭遇。经过询问得知,他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为了给儿子治病,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于是,不得不通过诉讼请求赔偿。
随后的几天,我走访当地基层组织,询问鉴定机构,到重庆医院实地查看病人情况……在完成必要的程序后,依法进行了判决。
拿到判决书,这位父亲有些不知所措,“我们在重庆,离你们法院还有这么远的距离,原本以为怎么也要花一段时间的,没想到这么几天时间,你们就给出了回应,真是太感谢了!”
看着他拿到判决书后的神态,让我也体会到了他的兴奋,数天的加班和奔波的疲惫好像都在这种情绪当中得到消解。
在那之后,我又陆陆续续地办理了许多案件。为了切实解决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我坚持走访调查、耐心倾听,让司法服务体现更多以人为本的温情关怀。
最“深” 的追寻
“有时候,一个案件引发争议的是经济利益,更多的则是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近年来,我辗转在多个人民法庭担任负责人,办理了越来越多的案件,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
2021年,我办理了一个赡养纠纷案件,双方存在很大分歧。儿子作为被告,坚持认为母亲在带孙子的过程中过于溺爱,使得自己的儿子一直没有较好地成长,并且认为母亲之所以要主张赡养,也是为了供孙子继续享乐。带着这样的想法和情绪,母子之间冲突激烈,甚至当面发生争吵。
因双方分歧较大,经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依照相关法律作出裁判。
由于被告对裁判结果非常不理解,我进行了详细的判后答疑,指出了其看法的问题。其母亲作为原告,帮助被告抚养子女,原本不是她的法律义务,而是出于母子感情,为了减轻被告压力才抚养被告子女。至于被告的儿子能否有较好的成长,能否取得超出多数人的成绩,影响的因素较多,不应该完全归结于原告的过错。
经过反复释法说理,被告的态度发生了改变。收到判决书后,按照判决履行了赡养义务。
人民法庭经常受理赡养纠纷案件,部分经过基层组织、人民法院的多次调解,双方隔阂仍然一时难以解开。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及时作出裁判,并做好判后答疑。在我工作的人民法庭,通过“及时裁判+判后答疑”方式办理的赡养纠纷案件,无一上诉。
此外,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案件回访、普法宣传也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方式。通过努力,当事人往往都能接受判决结果,自动履行判决,也能让存在类似问题的家庭有参考依据,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你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人民法庭的案件标的小、法律关系简单,看似是一些“小案子”,但却直接关系着一个或几个家庭的和谐。用心用情用力办好这些案件,才能收获大幸福,赢得大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