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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变调解书 法官巧解赡养难题
  发布时间:2022-10-31 10:46: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前锋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巡回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距离庭审开始前的最后几分钟,得以调解成功,老人的子女们在母亲病榻前达成调解协议。

简要案情:代老太年近八旬,育有四个女儿,在丈夫去世后,一直与二女儿一起生活。如今代老太疾病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渐渐无法独立生活,需要人长期照看。二女儿照顾老人一段时间后,感觉较为吃力,遂与其他姊妹协商赡养事宜。因未达成一致意见,代老太为解决今后的养老问题,将四个女儿起诉至前锋区法院,要求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

收到起诉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子女们进行了沟通,但几人各有说法,无法给出明确的赡养方案。因无法通过分别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加之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代老太居住的小区内进行巡回审理。

开庭当天,法院工作人员早早来到现场。在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后,承办法官找到老人的子女们,提议一起到代老太的屋子里看望一下。来到代老太的床边,子女们看到往日神采奕奕的母亲如今虚弱地躺在病榻上,态度顿时缓和了下来。承办法官便立即组织当面调解,一边讲人情拉家常,引用身边故事教育子女敬老孝老,一边详细解答双方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对将来履行赡养义务的细节与双方进行确认。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四个子女从第二天开始,轮流照顾、护理代老太,并平均分担代老太将来的医疗费用。

几日后,法院工作人员回访代老太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确认四个子女在达成协议的当日下午,便开始履行赡养协议。


 

 
责任编辑:刘和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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