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法官,我是王某某,我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车辆,麻烦你们赶快过来!”
近日,前锋区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成功扣押一台案涉车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顺利执结一起合伙纠纷案。
基本案情:王某某与陈某合伙纠纷一案,经前锋区法院判决,陈某应支付王某某欠款23900元及利息。因陈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王某某于9月2日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发现陈某名下有轿车一辆,但车辆的具体位置无法确定。近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电话,称其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的车辆正停在广安市经开区某小区车库。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干警赶往现场,核实车辆信息后,在陈某家属的见证下,依法将该辆轿车强制扣押至法院。
当日下午,陈某的家属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陈某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缴纳了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