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下半身瘫痪,现在在家行动都困难,还别说来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和开庭了......”接到法官电话时,吴某忍不住哽咽。
吴某与张某在外务工时相识并恋爱结婚。三年前,吴某因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张某一人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时间一久,张某不免心生抱怨。吴某身体残疾后,丧失自信和对生活的热情,两人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且各有立场互不相让,昔日的恩爱夫妻彼此积怨,张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关系,你来不了,我们就上门!”承办法官了解到吴某的情况后,决定上门送达和开庭。
开庭当日,吴某表示同意离婚,只是希望张某在离婚后能继续帮助其解决生活问题。针对该问题,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向双方宣传和释明了民法典婚姻编的相关规定,同时从情理上对双方进行了劝解。经过反复沟通和协调,两人也理解了彼此的难处,放下了对对方的成见,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