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凭什么卖我们的房子?我们无家可归,你们法院管不管?”这段气势汹汹的话出自于房屋居住人张某。
近日,前锋区法院执行局办理了一次法拍房成交后的强制腾退。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房屋居住人张某从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到交出钥匙、自行搬离,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
拍卖成交
某银行申请执行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蒋某名下位于前锋区兴业街的一处房产,并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最终竞买人向某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尽快搬空屋内个人物品,依法交付给买受人向某,遭到被执行人拒绝。
交房受阻
因多次沟通无果,执行法官决定开展强制腾退。开门的张某态度蛮横,声称其已于2022年1月31日从蒋某处购买了该房屋,对房屋已被司法拍卖、要求强制腾退等事宜不知情,并出示了买卖合同、转账记录及收钱凭证。执行法官从张某口中还了解到,被执行人蒋某以没有时间为由一再推脱,导致至今未能完成过户。
释法明理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耐心向张某释明,“被执行人蒋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偿还债务,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拍卖款用于偿债。现在拍卖成交,房屋必须交付给买受人向某”,并告知张某,蒋某隐瞒房屋被查封的事实对房屋进行出售,可能涉嫌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讨购房款,保障自身权益。
“我不懂法,我没接到什么通知,我也不想听你们说什么,我也是合法居住,凭什么你们就要把我赶出去。”张某拒绝理性沟通,阻碍执行。
执行法官遂向张某发出了限期搬迁通知书,粘贴了限期搬迁公告,并通知被执行人蒋某到法院说明来龙去脉。根据蒋某口供,其在涉案房屋买卖期间,确实将房屋私自出售给了张某,但卖出的房款并没有用于履行案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蒋某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11月18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到涉案房屋查看搬离腾空情况。进入房屋后,内部情况与此前相比并无太大变化,仍然没有搬离腾空。现居住人张某表示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和被执行人蒋某达成协议,但蒋某一直没有履行协议,所以拒绝搬出。
执行法官对于张某的情况表示理解,但再次说明如果不配合腾退,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考虑到张某也是受害者,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决定给张某十天时间来搬离腾空。
强制腾退
11月28日上午,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再次到达涉案房屋,现居住人张某依然拒绝沟通、阻碍执行。
“强制执行开始,法警带离阻碍执行人员!”随着执行行动指挥员一声令下,此时张某惊慌失措,立即拿出手机报警。公安机关到场后,执行法官向公安民警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经过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长达1个多小时的共同劝解,张某最终同意搬离腾空,但是恳求法院能够给足时间。鉴于张某态度诚恳,执行法官告知张某务必于12月1日前搬离。
顺利交接
12月1日上午,顶着凛冽的寒风,执行法官再次带领执行干警和买受人向某的父亲来到涉案房屋查看情况。进门后,发现房屋内物品已大部分搬离,张某表示当天下午就能腾空并交出钥匙,买受人向某的父亲也表示理解并同意。
近日,向某在电话中表示,张某已搬离腾空房屋,并移交了房屋钥匙,感激道:“感谢法院协助我接收房屋,让我能早日住进自己的房子。”
因蒋某拒不配合执行生效裁定文书,擅自将查封拍卖的房屋转卖给他人,承办法官决定对其拘留并罚款。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