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人,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走进法院。
之前,儿子参加过“法院开放日”活动,回家后绘声绘色地向他讲述了法院的神圣与庄严。“法院大楼上高悬的国徽看起来好有威严,法庭响起的法槌声特别清脆......”看着孩子满脸崇拜与憧憬,郑某心想的却是希望这辈子都不会进法院的大门,谁愿意去打官司呀。然而现在,他不得不走进法院寻求帮助,不禁得一声叹息。
郑某之前在某公司上班时受伤,工伤认定结论、伤残鉴定结果都出来了,但用人单位却迟迟不愿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公司总经理曾在电话里让郑某找公司的经办人,郑某出院后跑公司找了好几次,但协商来协商去经办人都说需要由总经理拍板,拖着拖着也就没了结果。
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郑某的情况后,问道:“您愿意诉前调解吗?”“什么是诉前调解呀?”郑某不解:“这个听起来太专业了,我不懂。”“就是我们先不立案,先委托调解员对你的纠纷进行调解,这样不仅不用开庭,还不用交诉讼费,既能提高效率,又能帮您节约诉讼成本。”“哦哦,愿意,我愿意!”郑某连连点头。
第二天,郑某在法院调解室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同事和区总工会的代表。中间坐着的调解员微笑着邀请他到圆桌边坐下。“我是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今天受法院委托主持案件调解。人到齐了,咱们就开始吧!老郑,你先说说情况!”
郑某局促地搓搓手,“我没有什么文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我就靠老实上班挣工资。之前有政府的干部到公司里来宣传,说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工会是职工的娘家。这不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吗,我也不懂法律,不懂赔偿什么的,就找到了工会。工会的领导出面了解了情况,也跟公司进行了沟通,但是公司一直没解决。我在公司车间上班受伤,公司怎么也得负责我医疗费呀!”郑某语气逐渐激动,手也微微颤抖起来。
“企业的效益是需要员工努力工作去实现的,员工是企业之本。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是企业的应有职责,也是我们工会的应有担当。所以,我们工会支持员工的合理诉求。”听了工会代表的这番话,郑某心里敞亮了些。
“纠纷既然出现了,肯定要及时化解。无论是诉前调解,还是诉讼解决,都离不开事实与法律。事实无争议,我们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即使我们调解不成功,老郑提起诉讼,法院也是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作出限时支付的判决。公司这边有没有具体的处理方案?”调解员询问道。
公司的两位经办人员互相对望了一眼,面有难色。“我们公司认可老郑受伤的事实,认可劳动关系,也愿意进行调解,但目前公司资金周转有点困难,不能马上支付,看老郑这边能否宽限一点时间?”
郑某将椅子往桌前挪了挪,质问到:“时间上没有宽限吗?事情发生半年多了,你们也不能一直躲着我啊!还让我爱上哪告就去哪告,哪有这样解决问题的呢?”
见郑某情绪越发激动,调解员稍作安抚,“今天我们聚在一起,就是来解决问题的。双方若能达成调解意见,后面也用不着闹上法庭,更不用承担诉讼费,法院直接就可以出具文书确认你们调解协议的效力。大家从刚才的交流也看得出来,老郑也是通情达理之人。用人单位的具体意见呢?”
“我们的意见是看能不能在下个月月底前支付?”
“你们公司的经营情况,我们总工会是清楚的。也许你们也有应收账款没有收回,但事情已经出了这么久了,下个月月底的时间还是有点长了。”
“用人单位有用人单位的难处,伤者也有伤者的难处,我们的调解意见是能否在本月月底前支付?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老郑的意见。”调解员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
郑某见调解有了效果,便接下了话茬。“今天有工会的领导在场,也有调解员作证,如果公司能说话算话,我就最后相信公司一次,同意本月月底支付。但如果公司说一套做一套,必须另外赔偿违约金!”
公司的经办人表示要电话请示一下,便离开了调解室。趁着两人离开,郑某还是不放心地询问道:“如果公司答应了本月底支付,到时又不支付,那我又怎么办呢?”
“放心吧,待会调解好了,你们双方在今天的调解笔录上签字,法院也会出具文书,确认今天调解协议的效力。如果对方赖账,到时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去强制执行。”
“好的,好的,有你们在,我放心!”
几分钟后,用人单位的二人从门外进来了。“我们公司领导同意了刚才的调解方案,违约金也可以约定,但请相信我们,这种事情绝不会发生。”
最终,双方就调解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郑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