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认可罚款。我要养老人,我错了。”
看着胡某某终于低下头,我深深地舒了口气,这件赡养纠纷的执行总算是画上了句号。
办案十余年,我遇到过许多有关家事的案件,这次的赡养纠纷也算是其中的典型。
胡某和唐某养育了七个子女,四男三女,膝下儿孙满堂。两位老人本应该处于安享晚年的清闲时光,却不得不因为赡养问题将七个子女告上法庭。
2023年1月前,两位老人都是相互扶持单独生活,如今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想寻求子女帮助照顾日常起居生活,却得到了令老人寒心的答案。
对于两位老人提起的诉讼,结合老人的实际需求,前锋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七个子女轮流赡养一个月。
“我回来没有房子,我不养。”
按照约定,3月1日起,应该由大儿子胡某某赡养两位老人。因胡某某拒绝履行义务,两位老人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我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胡某某。接到电话,胡某某表示自己在重庆,不愿意马上回来,也不愿意说明为什么拒绝赡养。
“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到老。”这是很多人向往的一种亲子关系,但实际生活中的许多矛盾把老人和子女越推越远,我想,胡某某不愿意说明原因,肯定是与老人之间有未解开的心结。
“请立即回前锋处理,否则我们将到重庆采取强制措施。”无论如何,当务之急还是要解决年逾九十的老人的照看问题。经过反复劝说,胡某某终于来到执行局。
刚开始,胡某某说轮到自己赡养时候,给了一千元钱,已经尽到了义务。我立马向老人和其他子女求证,得知由于没有兄弟姊妹愿意接受以一千元的经济补偿来代替他赡养老人,所以这个提议不了了之。
胡某某又说,以前没有分到老人的房子,没地方居住来赡养老人,除非给他一个地方遮风挡雨,否则他不愿意管老人。
两位老人现住在胡某某幺弟家中,且幺弟同意大哥照料老人时一同居住,我说起这一情况,得到的却还是胡某某的拒绝。
“他是愿意让我过去,但我为什么要过去?又不是我的房子,我不可能过去。”
赡养费难解赡养题
说到这里,我已经明白胡某某的说法都是托辞。我从法律、亲情等各方面劝其履行赡养义务,但胡某某依然拒绝照顾老人,只说自己可以给部分赡养费。
年逾鲐背的老人,需要的显然不是金钱而是陪伴和照顾。面对固执的胡某某,我果断组织合议庭商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告知其拘留之后仍然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准备安排胡某某进行拘留前体检。
见法院动真格,胡某某的固执似乎有所松动。
“你也已经有儿女有孙辈了,也知道晚辈的陪伴才是老人的愿望,更别说你父母生活难以自理,更是需要儿女的照顾才能安享晚年生活。”我秉持“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观念,继续从传统孝道及家庭亲情方面,对其进行沟通劝解,并详细讲述《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子女赡养义务。
胡某某终于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也对胡某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
经合议庭合议、院长批准,对胡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罚款两千元。并警告其以后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对其拘留,并同时罚款,如查明构成犯罪,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我认可罚款。我要养老人,我错了。”看到胡某某悔改的态度,我为两位老人松了一口气。
执结案件后的一周,两位老人的其他子女代为送来锦旗,并表示其他本不愿意赡养的兄弟姐妹也从此事中吸取了教训,会按要求轮流照顾两位老人。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赋予了我们生命,在他们年迈之际,子女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执行的最终目的也不是简单的拘留或者罚款,我也将在这一件件的民生案件中继续学习,继续传递法治观念,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