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
近日,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10件涉无照经营生鲜蔬菜案件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前锋区法院联合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9日对该批涉食品安全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联合执行 精准找人
在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执行干警快速来到被执行人谌某某摊位前找到该执行人,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谌某某由于微信等支付方式被冻结,采取使用他人二维码收款的方式继续经营。执行干警当即告知被执行人谌某某其行为涉嫌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来规避法院强制执行,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被执行人谌某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表示自己现在钱不够,愿意第二天到法院处理。鉴于被执行人谌某某愿意配合且摊位无人照看,遂依法传唤其于第二天到院。
8月30日,被执行人谌某某将足额现金交由申请执行人代交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慑于法威 主动履行
执行干警联合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逐一到被执行人租赁的摊位进行传统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和财产情况,在调查过程中接到一名被执行人的电话。
“法官,我是袁某,刚才我听房东说法院来找我。我现在把钱交过来。”
见面后,执行干警通过电子执行通知书,指引被执行人袁某将案款转至法院“一案一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截至目前,该批涉无照经营生鲜蔬菜的10件案件,已执行完毕8件。前锋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