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还钱的!”“法院能把我怎么样?”无视生效判决、有收入却拒不履行案款,殊不知这很可“拷”。近日,两名被执行人在进行司法拘留前体检时相遇……
一
蒋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前锋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应当支付蒋某货款23000元。2023年7月,蒋某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置之不理。
近日,经多方查找终获陈某藏身线索。承办法官组织干警迅速前往,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因反复沟通无果,经研究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陈某被送至医院进行体检时突然醒悟,主动承认错误,并让家属转账履行全部案款。
于是,法院决定将其处罚措施变更为罚款2000元,陈某当场缴纳,该案成功执结。
二
谢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前锋区法院判决后,杨某仍欠3万元未支付。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多次联系杨某无果。
近日,根据谢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赶往广安区某麻将馆,将杨某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询问杨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为何不如实报告财产,杨某以没钱狡辩。
对其释法明理后,杨某仍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进行拘留前体检时,杨某见法官动真格了,终于转变态度,立即打电话联系谢某,最终与谢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案款。
法官提醒:逃避义务不可取,及时履行是必然。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等来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