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都是聋哑人,案件该怎么处理呢?”
近日,前锋区法院观阁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是聋哑人。
首先摆在面前的就是送达难题。承办法官从原告代理人处了解到,被告在广东打工,遂到当地村委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在村干部的帮助下,通过被告的父亲,顺利与被告取得联系。
送达问题得到解决后,新的问题又来了——该怎么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的权利?
为了让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表达意见,法官特别在庭审现场增设了手语翻译席,邀请手语翻译老师出庭,为当事人准备了一场“无声”的庭审。在手语翻译老师的帮助下,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观点和意见,一比一划都是想倾诉出来的心声,也是诉讼权利得到保障的最有力的证明。
庭审“无声”,但司法有情。当事人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却因为身体条件限制,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让特殊的当事人在庭审中既“听得见“也”说得出”,在严肃的庭审中感受到司法温暖,也为公正裁判提供了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