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周某
2023年10月18日,雷某诉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广安中院二审判决,周某应偿还雷某借款、律师费、利息合计38690元。因周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雷某于2023年12月1日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2月6日上午8点,执行法官得知周某刚从上海回到广安老家,便立即出发前往周某住所地,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考虑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故提出是否能够分期付款履行义务。但周某一直抗拒谈及还款一事,即使得知将被拘留也依然保持无所谓的态度。“那就拘留!”经合议庭讨论并报院长审批后,决定对周某司法拘留15日。
司法拘留蒋某
“你好!是前锋区法院执行局吗?我申请执行蒋某的案件,我找到他了,已将他扭送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派出所,请你们尽快过来。”
2月7日下午,前锋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出警,在寒风细雨中驱车前往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派出所,并将蒋某传唤至前锋区法院。
执行干警对蒋某明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蒋某仍不为所动。最终,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