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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寻找化解涉企纠纷“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3-13 16:17: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承办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某装饰公司在某家居公司处承包了家居厂的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某装饰公司以某家居公司不支付剩余装修款及增加的工程量装修款为由,将某家居公司诉至法院。某家居公司感到万般委屈:“明明就是他们的工程质量不过关!”并申请对案涉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案件初期,我原以为这与我曾经办理的诸多类似合同纠纷一样,只需根据案情依法作出判决即可。但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我才发现这起合同纠纷并不简单。

原因在于案涉家居厂是某家居公司预计投产的重要生产基地,却因某装饰公司造成的装修质量问题迟迟无法投用,已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若是再进行司法鉴定,所需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不仅影响某家居公司的正常运营,某装饰公司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拿到应得的工程款。

“我们工人的工资还等着这笔工程款下来呢!”“他们的装修问题造成我们经济损失这么大!”

双方当事人都在述说着自己的委屈。我深知,倘若用长时间诉讼所耗费的精力、人力、财力,等来最终令双方“不尽人意”的审判结果,不仅仅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经营,也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思及此,寻找一个可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快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优解”才是关键!

我秉持着“如我在诉”的理念,反复换位思考,以“房屋装修问题”“支付工人工程款”“企业经营和声誉”等为切入点,开始了打通调解难题的第一步。我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告知他们诉讼风险,引导他们权衡利弊。逐渐,某装饰公司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流露出调和的意愿:“只要他们能付工程款,其他事情我们可以商量。”

眼见终于有了可调解成功的曙光,我安心了不少,但接下来才是调解工作的重点难点。我决定再继续跟态度较为强硬的某家居公司进行沟通协调,主要瞄准该公司最为在意的案涉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来突破。“你们公司的根本诉求是希望修复家居厂的装修问题,使家居厂能尽快投入使用,现在这么拖着也不是个办法。这样你们既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也违背了合同约定。”我努力劝说着。“让我们一起想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尽快解决问题才是关键!”终于,某家居公司答应坐下来进行商讨。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在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我提出解决方案:由某装饰公司对存在的装修问题进行修复,并对修复工程承担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某家居公司向某装饰公司支付装修尾款。双方企业的合理意见均被采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办理涉企案件,不仅要解开企业间的“法结”,更要解开企业间的“心结”。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提供一个更为高效、更为友好、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让企业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业务发展而非诉讼对抗,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责任编辑:金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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