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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执行110又来电话啦!
  发布时间:2024-04-01 16:02:37 打印 字号: | |

叮铃铃......

“请问是前锋区法院‘执行110’吗?被执行人艾某现在在家,你们快来!”华蓥市某局工作人员着急地说道。

“收到,我们马上出警!”

起因:2022年,艾某涉嫌擅自拆除或损毁绿化带,硬化并占用绿地,华蓥市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532.52元,但艾某一直未予履行。在前锋区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艾某仍未履行义务,华蓥市某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20

正在值班的执行干警接到华蓥市某局的电话,其称发现了被执行人艾某的行踪。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核实申请执行人身份,并将情况报告执行指挥中心。

8:35

执行干警迅速出击,不费多时便到达被执行人所在的华蓥市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艾某正在非法占用的绿地上挖土,遂将其依法传唤至前锋区法院。

10:04

经过被执行人的一番折腾,终于抵达前锋区法院。执行法官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明,严肃告知其若不履行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但艾某仍然一幅无所畏惧的态度,“我不交罚款,大不了你们拘留我!”

11:40

执行干警强制带领艾某前往医院做拘留前的体检。此时,被执行人艾某内心慌了,又哭又闹,不愿意被拘留。

12:16

在司法拘留的强力威慑下,被执行人艾某主动联系了家人,并履行了全部案款。由于艾某多次拒绝配合执行,态度恶劣,有财产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一直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经报院长批准,对艾某处以罚款一千元。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便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逃避执行并不能逃避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反之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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