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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中院调研指导前锋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1 15:00:15 打印 字号: | |

4月10日,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建、民二庭庭长冯剑辉一行到前锋区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前锋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苟兴全,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茂忠,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大金,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刘茂忠汇报了前锋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情况,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就案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补充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加强府院联动协调、化解破产疑难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针对重点破产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分析研判,并就执破融合、积案清理、营商环境考核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黄建对前锋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敢于攻坚克难予以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把牢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的制度优势。精准研判,靶向施策,对资不抵债且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活用破产清算制度,努力实现债权公平清偿和快速出清,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二要坚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依法有序稳妥开展破产审判工作。持续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破产审判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有效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的职工利益保护、资产处置及衍生的其他社会问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深刻认识“执破融合”工作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执源治理”和“终本出清”的重要意义。推动执行和破产办案理念、资源、程序、手段融合,以执促破、以破促执,为市场主体出清和重生提供助力和保障,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双向融合与效能叠加,为树优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注入新动能。四要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增强破产审判业务能力。院领导要带头办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对破产问题的协调解决和对破产办理的督促指导作用;实行破产审判法官业绩专门考核机制,有效评价破产审判法官工作绩效,充分调动破产审判法官工作积极性。

苟兴全对广安中院莅临前锋区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探索“执破融合”工作路径,实质解决“执转破”难题,健全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前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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