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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育青衿丨前锋区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发布时间:2024-05-07 16:06:47 打印 字号: | |

“毛法官,这段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了,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四个子女的抚养问题。”陈某无奈的语音从电话中传来。这已是陈某第二次到前锋区法院起诉要求与何某解除婚姻关系,毛红玲法官对这位养育四个子女的陈某印象深刻。

陈某与何某于2007年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生育一对双胞胎女儿后,受“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两人希望再生育一个儿子,但事与愿违的是2011年还是生育的女儿,直到2013年才得偿所愿的迎来了儿子的出生。

为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毛红玲法官决定围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未成年人提示”的工作的意见》,寻求妥善解决四个孩子抚养问题的办法。于是,毛红玲法官给陈某、何某打电话:“下周一开庭的时候带上子女一起哦。”

庭审前,毛红玲法官将四个孩子单独带到调解室,看着他们稚嫩的脸庞、略带迷茫的眼睛,还是小心翼翼、温柔亲和地开启了孩子们可能不想面对的话题。短短数语中,孩子们放下戒备,开始讲述起自己的生活情况、与父母之间的情感状况。

陈某与何某长期分居,孩子们跟随爷爷、奶奶、父亲生活,与母亲联系较少,孩子们与母亲的联系更多的是以大女儿为中介传达双方的状况。孩子们在交谈中表现出来的,是对父母某一方的情感依赖和自我意愿。于是,法官心中对四个子女的归属问题也有了最终答案。

“在充分征询孩子意愿,尊重孩子意见的基础上,大女儿由原告陈某抚养,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由被告何某抚养。”庭审中,毛红玲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传达了四个子女抚养的最终归属。“即使双方离婚了,但是和孩子的血脉亲情依然存在,父母是子女的依靠,希望你们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子女的意愿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给子女创造一个舒适、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最终,陈某与何某以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向双方送达调解书的那一刻,法官一同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详细释明了其中的内容,告知双方要用心呵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袁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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