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帮帮我们吧!广安某合作社一直不履行义务,我们的土地也一直被占用着,我们该怎么办啊?
放心,法院一定会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广安某合作社与前锋某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前锋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要求广安某合作社支付土地租金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清除承包土地上种植的苗木、恢复土地用途。
2024年4月8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广安某合作社以苗木滞销、经济困难为由,不积极给付租金,亦未及时腾退土地。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种植园因长期无人打理杂草丛生,大部分苗木长势不好,而长势相对较好的小部分树木,品相仍然达不到行业的标准,苗木销售业绩惨淡。这也直接导致了大量耕地资源的浪费。
为保证集体利益不受损害,有效兑现胜诉方合法权益,同时尽最大可能为合作社纾困解难,2024年6月17日上午,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现场见证下,前锋区法院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长势较差的苗木进行了清除,恢复了土地用途,并将土地交付给了当地村委会。对于长势较好的苗木,前锋区法院积极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线下联系买家等方式,最大限度将“种植苗木”兑现成“真金白银”,用于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土地租金。
“感谢法官,你们费心了!虽然租金还没有拿到,但好在土地收回来了,我们还能种一茬红薯。”前锋某村民小组组长说道。
“给法院一点时间,给合作社一点时间,租金问题一定能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