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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丨一场连续五小时的诉前调解
  发布时间:2024-07-17 16:34:10 打印 字号: | |

“覃老板怎么还没有来哟?”“我们从重庆来都到了,她还没来,她是不是又扯把子(掉链子)哟?”......

一大早,前锋区法院第六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已经座无虚席,我刚迈进审判庭,就听见旁听席上议论纷纷。一批涉及某家具公司的民事纠纷案件,将由我主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基本案情:

前锋区某家具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了十几名工人数十万元的工资,也拖欠了部分当事人的劳务费用和货物的运输费用。虽然公司向当事人都出具了欠条,但公司在出具欠条后均逾期未兑付。因部分费用已拖欠两年之久,债权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诉前辅导,各方当事人相约到法院进行协商。

调解进行时:

“法官,公司欠条上写明了支付时间,但两年的时间都过去了,一分钱都没有付,你说公司讲不讲信用?”“法官,我家里小孩生病住院急用钱,但公司一直不支付。你得为我们做主啊!”“法官,我到公司上班多年了,欠条上的金额一年比一年多,约定支付的时间一年延一年!”............债权人们一个接着一个诉说着自己的遭遇,“控诉”着公司的不是。更有说到激动处,索性从旁听席上站起来“慷慨陈词”者。为了将场面稳定下来,我打断道,“目前,公司的代表人还没有按时到场,我先向各位了解下公司的基本情况,好不好?”“好!”各位债权人异口同声。

通过与各位债权人的交流,我已了解核实了一些公司的基本情况。随后不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覃某也赶到了审判庭。双方当事人已全部到齐,当面调解工作正式开始。

某家具公司代表人表示,“我愿意支付欠大家的工资,但我还有一些账款没有收回来,所以目前支付存在一些困难。”

“公司已经把部分厂房租出去了,现在可以用租金收入支付给我们!”债权人们进行反驳。“现在的租金收入也很少,况且现在公司也没有收到租金。而且公司计划将租金收入用来购买原材料,继续生产经营。也只有公司经营起来了,才能有更多的收入用来支付大家的工资!”“不行!不行!有钱就应该给,还想拖到什么时候!”............

眼看集体的当面调解无法继续进行,我和书记员当即决定分工进行“背对背”调解工作。

我向债权人陈述利弊,“公司现在的情况,大家都清楚。现在公司没有履行能力,就算判决后执行,也很难一次性解决你们所有的诉求。即使拍卖公司资产,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成评估拍卖的,是否有人愿意出钱参加竞买也还不确定。双方如果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可能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随后,我向公司代表人坦言结果,“对方既然提起了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就会有一个裁判结果,甚至会进入执行阶段。到时不但会产生诉讼、执行、评估拍卖等费用,而且公司继续生产经营肯定会受阻。”

通过几轮反反复复“背对背”的调解,双方终于初步达成了调解的意愿。

最后,我向双方当事人提出,“双方可以协商一个分期解决的方案。通过分期支付,既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实现双方共赢。同时可以约定只要任意一期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就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可以申请执行所有的未付款项。”

终于调解成功:

虽有了调解意愿,但分几期支付、诉讼费由谁来承担,就成了新的争议。一面是拖欠了工人几年的血汗工资,一面是公司经营困难,濒临倒闭。目前,肯定的是只有通过调解成功才能实现多赢,也只有继续调解,才能争取到多赢的机会。

“必须趁热打铁争取调解成功。”我心想。

为化解上述争议,我又立即邀请了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直到下午2点,在书记员和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同配合下,一场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取得进展。

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零成本”的方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既解决了诉讼成本的问题,又保障了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至此,一批涉及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民事纠纷以各方“多赢”的调解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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