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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手记丨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温度计
  发布时间:2024-08-27 16:05:58 打印 字号: | |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

一大早,熊明法官来到我的办公室对我说:“小王,我通知了苏某诉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你准备一下,我们一起下去”。

“咦,这个案子不是判决书都写好了马上要宣判了嘛,怎么还要调解?”带着疑惑,我还是抓紧时间整理资料,为稍后的调解工作做充足的准备。

刚踏入审判庭,就发现不大的审判庭里挤满了旁听群众,现场气氛十分的微妙。显然,这不是一场轻松的庭审。

庭审期间,针对工伤赔偿金额的确定,双方产生了较大分歧。原告苏某要求被告某建筑公司再支付30万元,某建筑公司坚决不同意,其称先前已经向原告苏某垫付了6万余元,现在只愿意再支付苏某27万元。双方僵持不下,谁都不愿意松口退步。

“人受伤了不该赔吗?”“受这么重的伤,现在吃饭都得要人喂!”“走都走不了,公司到底管不管?”

原告苏某的亲戚们愤愤声讨着,整个审判庭内充斥着浓浓的火药味,矛盾一触即发。“砰”一声响亮的法槌敲击声打断了双方的争吵,熊明法官再次严肃强调法庭纪律,喧闹的法庭也终于安静了下来,我也在心里缓缓舒了一口气......

休庭调解期间,熊明法官将苏某叫到审判庭的一边,继续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向其详细地解释了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并告知苏某如果主张过高,被告坚决不同意的话,那么案子也只能宣判,后续要是再上诉,将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属实不值。

最后,原告苏某深思熟虑后做出退让,“熊法官,那就这样吧,你跟被告说扣除他们垫付的,他们总计再赔偿我29万元,这事情就了结了。”

“走了!不调了!法官你该怎么判就判吧!”

被告情绪突然变得有些激烈。原来就在熊明法官做原告思想工作的间隙,原告亲戚对被告说,只要这事儿谈不好,就让原告天天守在被告公司外面维权。无疑,矛盾又一次被激化。

眼看离调解成功就差临门一脚了,绝不能功亏一篑。我立马安抚被告,稳定其情绪。

原告方只是说的气话,他们看着原告受伤心里肯定是又急又气,既然起诉到了法院,说明大家都是相信法律的,大家互相体谅才能好好解决问题嘛!

随后,熊明法官严肃批评了苏某亲属,告知其对法律要时刻存有敬畏之心,要做法律的坚决捍卫者,逞一时之气对实质解决问题没有任何益处。

最终,经过熊明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意见终于达成一致。被告某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苏某28万元,并对前期垫付的全部款项不再要求返还,苏某不再就涉案工伤主张任何权利。

当原、被告方都满意地离去,审判庭里只剩下我和熊明法官时,我忍不住问道:“这起案件判决书都已经写好了,您怎么还要让当事人过来调解呢?”

熊明法官笑了笑说:“如果说判决是‘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的刻度尺,那么调解则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温度计,我们常说的“案结事了人和”,重点还是“人和”,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都应当付出100%的努力和耐心。比起一纸判决后心生怨气,调解更有利于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

回溯参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和熊明法官的一席话,我渐渐感悟到:案件的终结不只在法槌起落瞬间,矛盾纠纷的化解也不局限于那一纸判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是它的本质所在。

 
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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