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
“起火啦!起火啦!快救火~”
某汽修中心刹那间被浓烟笼罩,救火的叫喊声在人群中此起彼伏。
2024年3月,某汽修中心租用的一间门市因配电器处线路老化故障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赵某送至该汽修中心进行维修的小轿车未能幸免于难。
赵某多次与某汽修中心就车辆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赵某以某汽修中心违约为由向前锋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汽修中心赔偿其车辆损失和替代交通的租车费用。
锋速解纷:
案件受理后,毛红玲法官在仔细分析案情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于是决定组织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被告表示:“他车子买后都使用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按照新车的价格赔偿,还是先鉴定车辆价值吧。”于是,毛红玲法官向原告转达了被告的意见。经原告申请,前锋区法院委托鉴定中心对案涉车辆的价值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毛红玲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车子就按照鉴定价值赔吧,再加上鉴定费和租车费。”
“租车费太贵了,一天都接近300元,打车都花不了这么多钱,而且就算车子没有烧毁,你自己开车加油也要花钱!”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始终不能达成一致。
于是,毛红玲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典型案例向双方释法明理,并提出合理建议。
最终,原告放弃了对租车费的主张,被告仅向原告赔偿车辆损失和鉴定费用,此次纠纷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