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锋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纠纷案件。
回顾案情 耐心梳理
邓某系四川某公司员工,2022年在该公司承包的外省某工程项目上不慎受伤,经受伤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十级。但参保地人社部门一直未出具认定工伤决定,遂导致工伤保险无法报销,于是,该公司重新申请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待其再次提出申请支付时,社保中心答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仅能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面对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这一问题,公司在与社保中心协商无果后,向前锋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社保中心给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深入分析 直击核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梳理案情,发现案件化解的突破口在于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
为查清具体原因,实质性化解争议,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连问:医疗费用是否应当由社保中心支付?未及时在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是否在用人单位?…
最终,经过庭审调查及庭后核实,查清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原因。
法理并重 耐心释明
在协调化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社保中心释明,“该公司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并非其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应以此为由拒绝报销医疗费用。”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和解:四川某公司重新向社保中心申请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四川某公司撤回对某社保中心的起诉。
社保中心现已对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前锋区法院将坚持依法调解、实质解纷的工作理念,不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更高质量司法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