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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丨利锋执行!一日四“拘”
  发布时间:2025-01-15 17:18:01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14日,前锋区法院执行局集结警力,针对执行案件中“拖、躲、逃、赖”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司法拘传、拘留专项行动。

拒不报告财产  

司法拘传肖某、贺某、王某某

郑某、顾某某分别与肖某、贺某、王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肖某、贺某、王某某应当向郑某支付租金2.49万元,向顾某某支付租金2.39万元。

执行过程中,前锋区法院向肖某、贺某、王某某发出传票、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期间,三名被执行人对各自应当承担的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既不履行支付义务,也未到法院报告财产。前锋区法院遂将三名被执行人同时拘传到院。承办法官对三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且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将面临罚款、拘留及刑事打击的法律后果,最终三人迫于法律威慑力履行全部案款。

拒不返还不当得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司法拘传陈某某

谭某某、周某某分别与陈某某不当得利、劳务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陈某某应当向谭某某返还不当得利4.3万元,向周某某支付劳务费5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两案先后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陈某某长期逃避执行和拖延履行义务,前锋区法院掌握其在德阳市中江县的具体位置后,利用全省法院执行“110”系统,委托中江县法院成功将其拘传。在执行威慑下,陈某某认识到错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后履行了义务。最终,周某某与陈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谭某某与陈某某不当得利一案在陈某某履行1.5万元后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前锋区法院将以2025年“司法大拜年”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保持闪电出击、雷霆高压的执行态势,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确保执行见真招、落实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利锋执行”的力度和效率。

 
责任编辑:郑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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