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执行正忙。前锋区法院2025年“司法大拜年”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持续发力,于1月22日再拘三人,向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
拖延履行劳动报酬,拘!
刘某、程某申请执行广安某机械租赁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广安某机械租赁公司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劳动报酬等共计54461.41元、向程某支付劳动报酬等共计58129.19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二申请执行人分别支付2万元后,一直拖延履行剩余案款。经多次传唤和督促履行未果后,法院随即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拘传。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当场向二申请执行人分别履行1.5万元,并与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拒不返还借款,拘!
胡某申请执行邓某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邓某甲应当向申请执行人胡某返还借款15000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邓某甲发出传票、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邓某甲拒不履行,且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在掌握邓某甲具体行踪后,法院将其拘传到院。承办法官对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邓某甲履行全部案款。
拒不支付货款,拘!
广安某砖瓦厂申请执行人邓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邓某乙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广安某砖瓦厂支付货款688740元及违约金。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某乙长期拖延履行,且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仍未按协议履行,法院遂将其拘传到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导,邓某乙仍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故,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